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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檢表示無法接管輕判結果,決議上訴。

針對外界品評有輕判之嫌,法官認為,證據難認定構成流放毒物罪,罰金已經是該法最高數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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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市環保局長陳金德亦表達沒法理解立場,他說,如斯輕判將來將沒法嚇阻大廠汙染行為,直斥「這是很糟糕的判決!」

看見台灣的下場就是輕判日月光,氣得查看官決議提起上訴。

日月光排放廢水汙染後勁溪,這氣象恰好就被導演齊柏林《看見台灣》記載片拍到,這個案子昨日一審宣判,高雄地院認定廠務處長蘇炳碩等4人措置廢水應變欠妥判1年4月至1年10月不等徒刑,但均緩刑4至5年,另實收資本額770億的日月光被處以最「重」罰金300萬元,涉犯公共危險罪部份更全判無罪。

法官認為環保局採樣缺少證據力,難以依公共危險罪科罪,陳金德強調,客歲10月1日發現日月光K7廠排放汙水當天即到放流口、德民橋下採樣,委託環保署承認機構進行檢討證實放流水鎳含量超標3倍以上,「已證據確鑿,地院竟還認為不克不及佐證?」

雄院法官經9個月審理,認定此事屬於偶發,蘇炳碩等人面臨突發狀況的應變與警悟性較著不足,未顧及排放超標廢水已使後勁溪承受重金屬汙染之虞。審酌4人沒有前科,合議庭判處高雄廠務處長蘇炳碩、廢水組主任蔡奇勳依違背燒毀物清算法離別判處1年4月、1年6月徒刑,可緩刑4年;廢水組工程師游志賢、劉威呈判處1年10月、1年8月,可緩刑5年;另K5廠負責人何登陽判無罪。

高市環局:很糟的判決

在公共危險罪部分,高雄地院法官認為,查看官所提出的後勁溪底泥和魚體檢測成果,固然有銅和鎳超標的景象,但僅依底泥檢測結果,客觀上沒法證實這些汙染都是日月光所造成的,沒有相當的因果關係,難以認定日月光廠務處長蘇炳碩等人涉公共危險罪。

(本報資料照片)中國時報【曹明正、吳江泉、林宏聰╱高雄報道】

毒染後勁溪日月光排毒廢水案20日一審宣判,圖為去年農民、當地居民及環保、勞工團體在後勁溪旁譴責日月光汙染土地、大賺黑心錢。(本報資料照片)毒染後勁溪日月光排毒廢水案20日一審宣判,圖為客歲農民、當地居民及環保、勞工團體在後勁溪旁譴責日月光汙染地盤、大賺黑心錢。

陳金德對當初日月光高層未被起訴也表達不滿,認為至少副總林顯堂是K7廠負責人,且環保局查詢拜訪過程發現他熟知廠務運作,卻說對於排放汙水絕不知情,令人沒法相信。

地院稱重罰 雄檢要上訴

根據環保志工本年7月採樣,後勁溪包括鎘、銅、鉛、鋅含量均跨越國際標準。

鎳超標3倍 沒證據力?


本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看見台灣的下場-日月無光的判決-21503191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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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科堅他停唆疏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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