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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姓須眉生前與元配生下7名後代,又和小三生下3女,小三又出軌生下1子,親子關係複雜,此中小三生下的一位女兒「小惠」(化名)因中度身障住進神經病院治療2年,但醫藥費沒人買單,縣府依撫養順位向小惠的10名兄弟姊妹追討,10人遂向法院聲請免去扶養義務,法官審酌眾人經濟能力後,擇定此中2名姊妹承擔撫養義務。

一本孽債由法官明斷

須眉生前風流多留種

法官認為,小惠未婚,糊口沒法自理,按法律劃定扶養順位為怙恃,其次是兄弟姊妹,小惠父歿,母親病痛纏身沒有工作能力,10名兄弟姊妹雖分屬同父異母,血緣關係仍是存在,應共同負起小惠的供養義務。

吳男與元配所生的後代皆已成年,到了法庭控告父親生前酒綠燈紅,沒有盡到賜顧幫襯家庭的責任,還在外面另組家庭,小惠母親是昔時損壞他們家庭的圈外人,小惠的問題,應由小惠母親或小惠同母的姊弟妹處理,他們的糊口其實不好過,進展法官能免去他們的撫養義務。

經法官扣問縣府社政人員後得知,小惠每月住院醫治費用約2萬多元,扣除身障及低收等津貼後,每月自行肩負4000多元,法官審查10名聲請免去扶養義務的兄弟姊妹所得資料後,發現多半月收入僅2萬多元,有些打零工或待業中,日子確切吃緊。

〔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道〕外遇歡愉一時,卻可能讓後代痛苦平生!

憨女生母無工作能力

法官審酌後,認為小惠同母的2名已婚姊妹,一個在上班,一個家庭主婦,所得雖不高,但2人丈夫收入較為不亂,小惠約80%的醫療支出由公部分承當,剩下就由這2名姊妹各自大擔10%,至於小惠過去2年積欠的醫療費用,則從小惠生母帳戶剩餘存款扣除,其餘8名兄弟姊妹則免去扶養義務。

若對判決不服10日內可提抗告。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11兄弟姊妹4爸媽-憨女醫藥費沒人買單-00404499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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